近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滨公积金〔2026〕14号),该文件已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政策调整涉及提取条件、贷款额度核定及余额使用范围等多个方面,与滨州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帮助市民准确理解政策变化,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解读。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在于进一步盘活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在过去,不少职工账户中沉淀的资金只能用于购房或还贷,使用场景相对有限。而根据新规,滨州缴存职工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申请将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自住住房的修缮支出。这一变化意味着,公积金余额不再仅仅是“买房专用金”,而是逐步向“家庭住房保障金”转变。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同时明确了上述新增提取事项的额度上限,单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分摊费用,且提取后账户余额需保留不低于100元,以确保账户的持续有效性。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公积金余额代办”问题,记者也向管理部门进行了核实。据悉,随着政策窗口期到来,滨州本地涌现出一些提供公积金余额代办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职工本人通过官方线上渠道(如“滨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各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流程已十分简化,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工作人员也坦承,对于部分因材料复杂、时间紧张或对线上操作不熟悉的职工而言,选择专业的代办服务确实能够起到省时省力的作用。一位在滨城区某企业工作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近期因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对所需的老楼结构安全鉴定报告、费用分摊协议等材料感到头疼,最终在朋友的推荐下联系了本地一家代办机构,对方熟悉滨州各城区住建部门的材料要求,仅用两个工作日便协助其整理齐备并完成提交。“确实省了不少跑腿的功夫,”张先生表示,“但前提是找正规、口碑好的公司,并且自己要核实清楚每一笔费用的去向。”

在贷款政策方面,新规也对公积金余额的核算方式进行了微调。自2026年8月起,滨州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将由原先的“账户余额20倍”调整为“近12个月平均余额的25倍”。这一调整对于每月正常缴存、账户余额稳步增长的职工而言,可贷额度将有一定幅度的提升。例如,一名月缴存额(含单位与个人部分)为1200元的职工,若近12个月平均余额为1.5万元,其可贷额度将由原来的30万元(按原余额倍数估算)提升至37.5万元。但对于近期有大额提取记录、导致平均余额下降的职工来说,可贷额度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业内人士提醒,职工若计划在近期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审慎对待账户内余额的提取,避免因小失大。
此外,本次新政还简化了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凡是从济南、淄博、东营等周边地市转入滨州就业的职工,其公积金余额转移接续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无需再返回原缴存地开具纸质凭证。此举有效解决了跨市流动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助于提升滨州对人才的吸引力。
总体来看,滨州此次公积金新政体现了“精准保障、使用灵活”的导向。无论是新增的加装电梯提取,还是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优化,都在释放一个积极信号:让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真正用之于民、惠及安居。对于具体业务办理细节或对自身公积金余额代办方案有疑问的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43-12329),或前往位于黄河五路355号的中海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的政策解答与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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